推动数字经济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对提升县域农业产业链发展质量、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形成县域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格局颇有意义。以前我们讲农业数字化,更多是在消费端,并没有打通整个产业链,在县域内形成数字化全产业链。不过在实践中,这种局限正呈现出被逐渐破解的趋势。例如,当前农业数字化正越来越多地从消费端的“餐桌”走向更上游的生产端“土地”,推动许多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变成畅销网货。政府、平台企业、新农人一起构成了加速这一进程的主体,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价值创造者和利益分享者。
事实上,要推动农货变成网货,并不只是简单地将农产品直接搬到网上销售。农产品要顺利“上网”,往往需要实现农业产业链的重塑。具体来看,在农货变成网货这个过程中,平台企业经常面临着“量上不来,质也达不到”的困境。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农产品生产容易受到农业自然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产量和质量的波动。产量的区域不均衡,也导致难以形成稳定供货渠道。我国许多特色农产品比如蔬菜、水果,其最为重要的经营主体是农户。如何在农户分散经营的基础上,构建标准化、常态化的供应链体系,实现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常常是农业产业化以及全链路数字化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从农货到网货的变化,意味着农业产业的数字化场景需要实现从“餐桌”上溯到“土地”的产业链重塑,也意味着需要实现从消费端到服务端再到生产端的产业链重塑。从一些大型数字平台的实践来看,要实现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必须建立标准化和常态化的供应链。比如,某知名电商集团在全国12省落地数字农场,建设近百个产地仓、1200多个县域共配中心,在乡村以数字化手段打通农产品“产供销”全链路。其中,数字农场是通过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将农田、环境、种植等信息进行全面数字化,从而帮助农业企业实现标准化生产管理;产地仓可以帮助农产品加工分选、就地配送,可以直接装箱启程;电商渠道为分选分级的农产品进行价格分层,带来更高水平的销售利润。
当然该模式还能进一步提升,可以在数字下乡的基础上,整合更多市场主体和参与者,形成更紧密的利益链条:建立农产品加工体系,通过对农产品的半加工、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加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仓储物流体系,扩大农产品销售范围,平衡农产品季节性波动;加强产业软实力建设,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补齐电商人才、经营理念以及数字素养等方面的短板。
数字经济与农业产业链的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也会给县域经济和新业态发展带来新机遇。上述案例中,平台企业的“产供销”全链路数字化,便是一次生动的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农业的多种功能不断被开发出来,农产品的价值链不断提升,县域产业链不断延伸,参与进来的市场主体也不断增多。借助“数字下沉”的发展红利,也会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县域就业创业的新机遇。很多返乡创业的新农人,最常见的创业项目就是利用数字平台企业销售农产品。这类项目相对来说上手快,如果愿意坚持、方法得当,也容易见效。
当然,要实现农业产业链的全面升级,不仅要发挥平台企业的作用,还要探索建立产业链跟当地政府、跟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探索建立更合理的价值链分配机制,把价值留在县域。平台企业也需要思考如何更好下沉乡村、扎根乡土,通过类似特派员等途径,建立了解乡村社会、长期合作共赢的机制。各地政府也需要探索形成县域农业产业链数字化的产业治理机制,探索形成支持县域农业产业数字化的政策合力,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招商力度,加大数字农业产业园、物流园等基础平台设施的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