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是中国种植业的首部法律。自2000年实施以来,为依法加强种子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但随着近些年种子产业的快速发展,《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的一些问题逐步显现出来。比如,《种子法》只规定从相邻省区引进良种需进行审批,从外地调种要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但却未对从非相邻省区引进良种和普通品种作出任何规定,更没有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具体处罚的规定。*近几年,从非相邻省区引进种子已经很普遍,由于《种子法》等制度不配套,造成监管缺失,乱引乱繁现象频繁发生。
据前述农业部人士介绍,《种子法》修订稿重点是在完善育种创新体系、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责任、加大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等方面,做了较大幅度的改进。未来种子行业将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责任,该政府管的政府管起来,该交给市场的市场自己做。此外,国家还将大力支持大型种子企业,同时加大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逐步推动种业与国际接轨。
据参与种子法修订人士透露,该法*新版草案已完成,已送国办征求意见。草案含有鼓励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减免税鼓励加大科研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