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开放大潮,发端于以“包产到户”为标志的农村改革。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实践,我国农业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持续增长,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广大农民群众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充满期待,农村改革的攻坚任务更加艰巨。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农村改革发展历程,总结农村改革发展经验,对于深入理解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内涵,对于坚定深化农村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信心决心,都具有非常特殊的重大意义。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记者:当年小岗村贴着身家性命干的事,变成中国改革的一声惊雷。“包干到户”或“包产到户”的实践和探索是如何形成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
段应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几乎是同时,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冒着风险悄悄搞起了“包干到户”,由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在当时对“包产到户”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的争论还异常激烈的时候,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坚定的政治担当,制定出台了中发1980[75]号文件。这个文件,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随后,“包产到户”这个农民的伟大创举,迅即以燎原之势在全国普遍推行,并很快进一步演化为简单直接的“包干到户”,也就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后来的文件,把“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等都归纳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全称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集中释放了农村的社会生产力,一举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1982年至1986年连续5个“中央一号文件”,以“可以、可以、也可以”的灵活性,推动农村改革逐步走向深入,并不断提出放活农村工商业、放活农产品流通、发展多种经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取消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增加财政支农投入、调整工农城乡关系的政策措施。可以说,正是农民的“闯一闯”,中央的“试一试”“看一看”,促成了农村经济体制的伟大变革。
记者:农村改革解放了生产力,带来了物质生产成果巨大积累,同时形成了一系列制度供给,怎么看40年农村改革开放的制度性成就?
宋洪远:全面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一改革,理顺了国家、集体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
全面放开农产品流通,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农业市场经济制度。分品种、分领域逐步取消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实行多主体经营、多渠道流通和自由购销,同时逐步放开农产品价格。
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支持鼓励农村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不仅是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调整、农产品市场供应的日益丰富,更有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农户家庭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蓬勃发展。
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村相对封闭,农村人口非农就业和向城市转移受到限制。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城门逐步打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镇务工经商;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加强农业支持保护,废除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着力改善农村民生,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服务,普遍建立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救济制度。
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
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记者:我们党始终把“三农”工作当作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重农抓粮,始终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这40年农村改革的经验体现在哪些方面?
段应碧: 农村改革之所以能够率先突破、不断前进,值得总结的经验很多。这些经验是我们在新时代推进“三农”工作不断前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的重要法宝。
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要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必须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立足国内解决粮食基本供应问题,是农业农村改革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市场化取向是农村改革开放的一条主线,也是40年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从推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开始,农村改革就以引入并不断增强市场机制作用为主要特征。通过创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放开市场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培育农业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将坚持社会主义与发展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实践证明,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解决了亿万人民的温饱问题,推动我国从温饱型社会向全面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断迈进。
始终坚持解放思想。40年农业农村改革开放的历程,就是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40年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断深化对改革开放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等,根据变化的形势要求,作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把对农村改革开放的认识推进到全新的高度,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始终坚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农民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参与者,我国农村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在曲折中不断前行并取得辉煌成就,正是因为我们充分相信农民的智慧,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农村改革就是从群众首创到顶层设计,再由顶层设计进而推动群众创造的伟大实践。乡镇企业、土地股份合作制、承包地“三权分置”等,都是农民在实践中的探索创造而后升华成为指导农村改革发展实践的政策举措。发自农民群众首创的农村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破除了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始终坚持农业对外开放。改革开放之初,为解决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问题,农业对外开放实行“引进来”战略。随着国内农业生产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农业对外开放转变为“引进来”与“走出去”同步进行。进入21世纪,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农业逐步融入世界农业的发展进程,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农业对外开放的稳妥、有序扩大,促进了我国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始终坚持党管“三农”工作。解决好“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党管农村,是我们破解农村改革发展难题的传家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变,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不丢,使得农业农村发展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条康庄大道一路披荆斩棘,不断开创新局面。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农村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记者:我国农村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农村改革的攻坚任务十分艰巨,请问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应该把握哪些原则?
段应碧:党的十九大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提出了实施这一战略的总要求,就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全面现代化的进程、共享全面现代化的成果。
宋洪远: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让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同时,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相比,农业现代化明显滞后。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进程中,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大为突出。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打破乡村要素单向流入城市的格局,打通进城与下乡的通道,引导、吸引更多的城市要素包括资金、管理、人才、技术等向乡村流动,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段应碧:还要进一步加大农民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必须把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一件找出来、一个一个解决好,不开空头支票,让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度,坚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乡村振兴。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忌贪大求快、刮风,防止走弯路、翻烧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基层和农民创新创造总结出来、推广开来,成为农村改革发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源泉。
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