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市场检查的重点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证照是否齐全,经营品种真实性、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种子经营档案是否健全、种子质量和转基因种子,共检查6个旗县区、68家经营门店。从检查情况看,各地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农牧民宣传种子相关法律知识,规范了种子市场的经营秩序。
据了解,2016年是新《种子法》实施的第一年,新《种子法》明确了种子管理部门、种子企业的各自职责,加大了对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我市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新《种子法》的宣传力度,加强我市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依法开展市场检查工作,恪尽职守保障用种安全,维护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